当交通标志杆选用立柱或附着结构时,标志板面对驾驶员的眩光应***小化。标志牌表面应平直或与路途中线成一定视点:制止和指示标志为0-45度,方向和警示标志为0-10度。

当交通标志杆选用悬臂式、门式或附着式结构时,标志板面与路途纵断面的仰角应为02° ~ 15°

高度要求

  1.当交通标志杆选用立柱或附属结构时,内缘距路缘不得小于25厘米;下缘至路面高度应大于200 cm或小于80 cm,行人通行区域不受限制。

  2.交通标志以悬臂、龙门架方法设置时,标志下缘至路面的高度应大于5米,附着于其他路途设施时,应不小于附着物体的净空高度。

其他要求

  1.同一个地方设置了很多符号,可以用组合符号来处理。

  2.交通标志杆上设置标志时,应当按照公告、制止、指示的次序,先上后下,先左后右放置。免限速标志、免超车标志、主干道第一标志、停车让路标志、减速让路标志、会车让路标志应当分别设置。当条件不能在约束条件下独立设置时,一个标志栏上***多只能有两种

  3.立柱与附属交通标志杆的距离应大于30米,悬臂与门框的距离应大于80米。